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标准

文字: 点击: 发布时间:2014/05/04

 一、行政管理与设施

    1、园、所领导有专人分管卫生保健工作,园、所卫生保健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2、根据儿童数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3、保育员、炊事员均经卫生保健、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4、园、所应设有保健室、隔离室(或隔离床)、盥洗室、厕所、厨房(农村幼儿不开伙食除外)、活动室及户外活动场地,收养小婴儿的园所应设哺乳室。

  二、生活制度

  制定、执行科学的生活制度,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三、膳食管理

  1、有专人负责膳食管理,150人以上的园、所应成立儿童膳食管理委员会,实行伙食民主管理。

    2、儿童伙食与成人伙食严格分开。

    3、根据儿童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定期编制食谱并记录,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

    4、厨房设置与卫生状况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章的要求。

    5、炊事员、配乳员注意个人卫生,讲究饮食卫生,保持厨房清洁,遵守卫生消毒制度。

  四、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所体检率达100%。定期体检,要求城市幼儿达到90%以上,农村儿童80%以上。

    2、儿童健康档案建册率达100%。

    3、工作人员入园、所体检率达100%,定期体检率达100%。

    4、体检资料及时总结、归档。

    五、卫生消毒隔离

    1、园、所重视卫生消毒工作,定期接受消毒监测,卫生消毒监型达标率达到100%.

    2、保健人员应掌握消毒隔离措施和预防方法,对保育员定期进行卫生宣教、业务指导。

3、园、所室内外优美整洁,有包干责任制和定期检查制度。

4、教室、寝室空气清新,定期消毒,并有记录。  

5、厨房经常清洗,每日消毒,有防蝇设施。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

    6、厕所、便盆清洁、无臭味,定期消毒;盥洗室按收托儿童数配置流水设备。

    7、入园、所儿童严格实行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制度,做到121(全托:12),每天消毒。

    8、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患者须待隔离期满,经医师证明完全痊愈后方可回园、所上班。对于患者接触过的儿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医学检疫。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所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

    六、疾病防治

    1、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地为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各种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实施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制度。

    3、注重小儿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发病率。由于喂养不良造成的营养不良控制在2%以下。

4、做好体弱儿的专案管理,幼儿缺点矫治率达90%以上。  

七、安全保护

    1、环境、房屋、家具、用具、玩具、电器、取暖设备具有安全性。

    2、药品及消毒药物有保健人员专人管理。

    3、无烫伤、触电、溺水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外伤事故发生。

    4、不影响身体的外伤、每年发生率小于3%,有登记、处理、记录。

    5、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要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共同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 

八、卫生保健统计   

l、有卫生保健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2、卫生保健各项统计资料档案齐全、完整、准确,有定期的分析总结报告。资料内容包括(1)、儿童健康档案;(2)、预防接种登记;(3)、传染病登记;(4)、膳食调查记录表;  (5)、常见疾病登记;  (6)、晨间检查及出勤登记;(7)、体弱儿管理记录表;(8)、缺点矫治记录表;(9)、事故登记;(10)、工作人员健康及健康状况登记;(11)、卫生保健工作年()报表累积;(12)、家园联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