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工作制度
文字: 点击: 发布时间:2014/05/04
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制度化、系列化,特制定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每学期一更换。
2、各班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期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期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3、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后进行一次普访,幼儿在园三年期间要进行2次以上家访。当天不来园的幼儿电话访问或家访。对个别特殊的幼儿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2、每周填写家园联系册,每周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写出幼儿发展评估报告。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3、定期开展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4、每月末为园长接待日,并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参与的半日活动或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出3——4期家教专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