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管理制度
文字: 点击: 发布时间:2014/05/04
一、教具、教育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进行整理、分类、登记、保管,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教具、资料随意拿出资料室。
二、管理人员要根据需要及时向副园长汇报需要购买、订购的办公用品、教具、教育资料、幼儿教材等,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凡新购置的各类教育资料必须交管理人员验收登记、入库,方可借出。
三、教师要在使用教具前一天将教具借出,用后及时归还,借用时做好登记,需继续使用者须找管理人员办理续借手续。
四、教师要正确使用教具、教育资料,如有破损要负责修补,严重损坏或遗失,由借用者照价赔偿。
五、各班需复印资料、图片过塑等均交资料员统一复印、过塑,并做好登记,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机器。
六、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所保管的教具、资料进行清理、修整和收发,教师要给予积极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