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残联,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残联: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292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10年就业援助月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09〕282号)、省劳动和保障厅、省残联等7厅会《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经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活动时间
二、组织实施
市残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援助活动惠及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县级残联教就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及资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数据汇总等工作,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承担就业援助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领导小组由理事长侯定旺任组长,副理事长向科军、副调研员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巢向阳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巢向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齐应进同志任副主任,姚平、刘勇为成员。
三、援助对象
1.登记失业的残疾人,重点是家庭贫困、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和2010年应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
2.零就业残疾人家庭。
3.各地依照实际情况确定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特殊情况经申报批准可延伸至残疾人家庭的健全人子女、夫妻。
四、主要活动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残联理事会应加强对2010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的领导,设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援助活动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附件3)等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争取业务指导、工作经费支持,纳入到整个就业保障范围。
2.宣传发动。各级残联要积极联系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在街道主要地方拉挂过街横幅,或者通过街道、社区平台宣传专栏、开设政策咨询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政府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本县市区2010年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措施,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市残联将于2010年5月~10月在岳阳残疾人服务中心组织举办1~2次残疾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并在市残联网站(www.yycjr.com)就业频道开辟专栏,及时通报各地就业援助活动开展情况。
3.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各地要抓住全省全面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工作的契机,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要把残疾人失业登记作为全市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的作用,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可以采取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的方式,也可以依照《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2004〕18号)规定,由受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残疾人享受相关就业普惠、特惠政策的凭据,县市区残联应当认真做好办证残疾人资料管理、数据分析、信息上报等工作。市残联将于2010年5~6月份对各地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4.组织开展“四送”活动。
①送政策。各地要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培训需求登记、失业登记等工作,或者采取举办政策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开展为援助对象送政策活动。要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援助对象的特点,讲明讲透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政策宣传材料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印,由县市区残联负责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②送岗位。各地要采取从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协调一批、动员社会用人单位提供一批、依托各方面力量自我开发一批的办法,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切实帮助尚未就业的援助对象,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残疾人对象实现就业,并协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条件,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选择机会。
③送培训。要做好就业援助对象的培训需求登记工作,各地在制定2010年本地残疾人就业培训计划时,优先将援助对象纳入全市1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之中,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培训需求,合理设置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培训。对因本地培训对象人数少或者师资力量无法保证导致培训需求无法实现的援助对象,可采取帮助其转换培训需求或者请求上级残联调剂培训的办法加以解决,要确保有培训需求且适合培训的援助对象的培训率达到100%。
④送服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心理辅导等相关服务措施,为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对领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残疾人,要跟踪其享受政府“六补两贷一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及残疾人就业特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对没有落实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其落实政策。
5.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及往届毕业但未就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对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公开承诺按照给予“一次职业指导、一次职业测评、二次见习补贴、二次就业推荐、一次岗前培训、一次岗位补贴”的标准,给予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确保推荐就业率达到80%以上。
6.实施三项计划。一是实施“健康伴我行”盲人按摩进社区计划。扶持10名盲人在社区开办盲人保健按摩网点、医疗按摩诊所;二是实施“希望田野”计划。培训10名援助对象学习农机具、家用电器、非机动车辆修理及农副产品加工技能,通过采取给予资金补贴、帮助落实场地、协调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其在户藉所在地乡镇开店。三是实施“共建小康”计划。组织10―20名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残疾人,根据不同需求,分别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IYB (改善你的企业)、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残疾人创业并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三大援助项目计划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下发后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是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送温暖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残联党组、理事会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与劳动保障、新闻宣传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广泛的支持与配合。
2.注重援助实效,切实做好帮扶活动。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实施援助活动,要立足于实际,少搞形式主义,多办实事,切实帮助援助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本次活动实施成效将纳入2010年全市创建服务型残联工作考核目标。
3.做好方案、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各县市区残联要在
联 系 人:刘 勇
电 话:0730-8708322
传 真:0730-8708319
电子邮件:yyclbgs@126.com
附件2:2010年残疾人大学生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