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为残疾人就业
做出显著贡献单位奖励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残工委办发〔2015〕2号)、《关于印发<岳阳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岳残联字〔2011〕1号) 规定,现将全市201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1.5%比例的用人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给予超比例用人单位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奖励。(名单附后)
岳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度岳阳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超比例人数 奖励金额(元) 备注 1 岳阳市第六中学 1 7470 2 岳阳市职业技术学院 3 22410 3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 14940 4 岳阳市城陵矶港务公司 3 22410 5 湖南托福家纺有限公司 30000 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