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7.8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评估和早期干预路径,工作要求,转介和信息管理等,并附以五类残疾儿童筛查技术规范。
(一)本规范对0-6岁儿童残疾的筛查、转介、评估以及早期干预等相关服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及医疗卫生、康复等相关机构。
(一)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儿童残疾筛查服务,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和预防。
(二)按照本规范配套的各类残疾筛查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5),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法进行儿童残疾的逐级筛查,做到正确评估和指导。
(三)根据转介流程要求,及时转介辖区内疑似残疾儿童,以确保疑似残疾儿童的残疾评估以及康复安置。
(四)做好辖区儿童残疾筛查的信息登记、上报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委、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1)根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制订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2)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0-6岁儿童残疾筛查管理工作。
(3)制定0-6岁儿童残疾筛查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培训。
(4)做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5)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对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牵头组织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康复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按规定给予救助,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康复权益。
(2)做好残疾儿童转介和康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残疾儿童随访、家庭康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残疾儿童信息通报系统,实现儿童残疾筛查、评估和康复信息共享。
(4)联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儿童残疾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人员培训工作。
(5)牵头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认定工作,开展康复机构的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1)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上报和反馈。
(3)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儿童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
(1)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的业务管理及质量评估。
(2)推广适宜筛查技术,对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托幼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承担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筛查信息管理工作,对上报疑似残疾儿童实施分类登记及转介管理,与残联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
(4)为疑似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随访服务。
(1)承担儿童残疾的评估工作。
(2)将评估结果及转介康复建议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需求和医疗需求的信息服务。
(1)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康复和早期干预服务,定期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控制和工作督导。
(2)按规定做好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康复和干预信息的管理工作,定期向残联上报。
(3)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向服务对象家属、助残志愿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和干预方法。
(4)做好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工作。
1. 从事儿童残疾筛查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儿童残疾筛查技术培训。
2. 从事儿童残疾评估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组织的儿童残疾评估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 从事儿童残疾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
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机构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并依据开展儿童残疾筛查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开展儿童残疾评估的机构需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联合认定。
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干预的机构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具有行业资质,依据残疾儿童康复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在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复筛、评估及康复工作过程中,需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进行转介、评估和康复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0-6岁儿童残疾的初筛工作,将疑似残疾的儿童信息登记在册,填写转诊单,定期上报和转介至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1-3)。
2. 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转介儿童的复筛工作,备案、上报疑似残疾儿童的信息,并转介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4-5)。
3.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将疑似残疾儿童登记并转介至相应评估机构进行残疾评估(见附表6-7)。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及转介信息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见附表8)。由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至所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4.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内残联进行信息交换。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由残联负责联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安置,开展机构康复、社区与家庭康复。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残联建立区域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开展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保障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有效性、稳定性及连续性。
2.残疾筛查工作需定期开展逐级质量控制。各级质控均应将质控结果进行登记,质控人员对不能达到筛查工作要求的机构、人员应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
3.质控指标
(1)筛查率:以区(县)为单位,某类儿童残疾实际筛查人数占同期应筛查儿童人数的百分比。
(2)转介率:以区(县)为单位,残疾初筛结果阳性的儿童已转介到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复筛的人数占同期需要转介人数的百分比。
1. 各筛查机构筛查人员按照规定的筛查表、登记表填写儿童、家长的信息及筛查结果,定期将筛查信息汇总上报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2.妇幼保健机构定期收集、审核辖区内上报的残疾筛查工作报表及评估机构反馈的评估结果。
3. 残疾评估机构将转介儿童的残疾评估结果定期反馈至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
4. 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同级残联定期交换信息。
附表:
1. 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2. 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
3. 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
4. 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
5. 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
6. 市(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
7. 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
8. 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
附表1 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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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预警征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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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预警征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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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龄 |
1. 对很大声音没有反应 2. 不注视人脸,不追视移动人或物品 3. 逗引时不发音或不会笑 4. 俯卧时不会抬头 |
□ □ □ □ |
18月龄 |
1. 不会有意识叫“爸爸”或“妈妈” 2. 不会按要求指人或物 3. 不会独走 4. 与人无目光对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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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龄 |
1. 发音少,不会笑出声 2. 紧握拳不松开 3. 不会伸手及抓物 4. 不能扶坐 |
□ □ □ □ |
2岁 |
1. 无有意义的语言 2. 不会扶栏上楼梯/台阶 3. 不会跑 4. 不会用匙吃饭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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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龄 |
1. 听到声音无应答 2. 不会区分生人和熟人 3. 不会双手传递玩具 4. 不会独坐 |
□ □ □ □ |
2岁半 |
1. 兴趣单一、刻板 2. 不会说2-3个字的短语 3. 不会示意大小便 4. 走路经常跌倒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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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龄 |
1. 不会挥手表示“再见”或 拍手表示“欢迎” 2. 呼唤名字无反应 3. 不会用拇食指对捏小物品 4. 不会扶物站立 |
□ □ □ □ |
3岁 |
1. 不会双脚跳 2. 不会模仿画圆 3. 不能与其他儿童交流、游戏 4. 不会说自己的名字 |
□ □ □ □ |
备注: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适用于0-3岁儿童。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预警症状,发现相应情况在“□”内打“√”。该年龄段任何一条预警征象阳性,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附表2 社区(乡镇)0-6岁儿童残疾初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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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家长姓名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疑似残疾类型 |
登记日期 |
转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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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 该表用于记录0-6岁儿童残疾初筛阳性儿童的信息,由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进行填写。2.“疑似残疾类型”包括疑似视力残疾、疑似听力残疾、疑似肢体残疾和疑似发育偏异。
附表3 0-6岁儿童残疾初筛转介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存根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家长姓名 电话 转介日期 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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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残疾筛查转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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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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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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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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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宅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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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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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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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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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情况 |
筛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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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结果 |
□疑似视力残疾 |
□疑似听力残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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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肢体残疾 |
□疑似发育偏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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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情况 |
转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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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知情同意: 我已了解儿童残疾筛查和评估的必要性,同意在预约时间到指定机构进行筛查和评估,特此转诊。 家长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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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字: |
转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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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由开展0-6岁儿童残疾初筛的工作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并携带该表至指定的转介机构就诊、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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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区(县)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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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初筛机构 |
初筛疑似残疾类型 |
复筛结果 |
登记日期 |
转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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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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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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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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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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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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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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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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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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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填写,用于登记辖区内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复筛结果及转归信息。
附表5 0-6岁儿童残疾复筛个案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 编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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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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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别 |
□男 □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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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月(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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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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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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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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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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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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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筛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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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筛疑似残疾类型 |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发育偏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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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
眼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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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 |
0-3岁 |
光照反射 |
□正常 □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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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目反射 |
□正常 □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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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球反射 |
□正常 □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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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追随运动 |
□正常 □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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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表(4-6岁):双眼最佳视力 ;□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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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
耳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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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 |
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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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型耳声发射仪:□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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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四肢 |
外观:□未见异常 □异常(□背部囊性膨出物 □内翻足 □肢体残缺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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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性髋关节脱位 |
Ortolani试验: □通过 □未通过 Galeazzi征(Allis征): □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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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评估 |
标准化发育筛查量表(□DDST □DST):□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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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版孤独症筛查量表(M-CHAT,18-24月龄):□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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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行为量表(ABC,8个月-28岁):□通过 □未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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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情况 |
是否转介:□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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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原因:复筛疑似(□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
填表说明:该表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0-6岁儿童残疾复筛的工作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由家长持有,携带该表至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申请儿童残疾的诊断评估。
附表6 市(地)0-6岁儿童残疾转介评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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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复筛区(县) |
复筛疑似残疾类型 |
评估结果 |
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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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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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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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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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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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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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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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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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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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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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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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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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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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该表用于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登记辖区内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评估及转介信息。
附表7 0-6岁儿童残疾评估二联转介单
0-6岁儿童残疾评估申请单
编号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龄
家长姓名 宅电 _____ 手机 ________
复筛结果,疑似:□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孤独症
建议转介至 进行评估。
申请机构
医生签字
申请日期
评估记录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正常 □残疾:
评估机构 医生签字 _____ 评估日期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__
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反馈单
编号
儿童姓名 性别 年龄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正常 □残疾:
相关建议:
家长是否同意进行康复:□否 □是,家长签字:
评估机构
医生签字
评估日期
附表8 评估机构0-6岁儿童残疾评估结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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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转诊单位 |
疑似残疾类型 |
评估结果 |
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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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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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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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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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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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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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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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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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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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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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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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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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 家长是否愿意康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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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该表用于0-6岁儿童残疾评估机构,登记转介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的评估结果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