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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2017-11-23 00:00 管理员 次阅读 条评论

 

 

岳市残字[2017]2A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

  

 

陈立新代表:

你在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视特殊儿童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会与市教体局沟通,部分残疾人康复机构、市特校和城区教体局负责科室一起于411号集中在市教体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广泛听取各单位意见,会后我们也再次跟教体局基教科进行了沟通,就我会意见反馈给了教体局,学前教育阶段:一是教育部门应尽快出台开办特殊幼儿园的资质认定的实施细则,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按标准准入。二是开办特殊学前教育相关的优惠政策,包括特殊学前儿童的学杂费、校服等的减免问题,开办特殊学前儿童教育的承办机构的补贴政策等。义务教育阶段:一是要求对于有就读意愿适龄的儿童,学校不能拒绝接收;二是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心理辅导室等为特殊儿童开展个性化的教育;三是学校要注重培训关爱特殊儿童的老师;四是学校要主动为特殊学生提供身体状况需求的便利。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518

 

承办负责人:李正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沈伟凤  137074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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