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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2017-11-23 00:00 管理员 次阅读 条评论

 

 

岳市残字[2017]9B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

  

 

李向阳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斑马线上给轮椅人留出通道等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斑马线通道和人行天桥及地道有障碍的原因

经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衔接,调查了解到人行横道斑马线通道和人行天桥及地道有障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由于历史因素和经济条件限制,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都没有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实施无障碍改造难度大。二是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居民拥有车辆的数量剧增,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中间设置了隔离栏等障碍物,虽保障了车辆有序通行,但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通行。三是新增在建的公共设施无障碍化管理不完善,如人行道上的轮椅坡道铺设高度不达标,铺设后被人为破坏、机动车占用等。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4 条城市道路的规定:人行横道的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需求。

三、工作开展情况

我会收到提案后,主动与主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衔接,商讨办理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对提案中提到的城市道路斑马线设置隔离物导致坐轮椅的残疾人通行障碍的问题和人行天桥及地道应设置盲道和轮椅通道问题,我们向主办单位建议,一是在斑马线设置隔离物的两端,切除其一端,留一个1宽的通道,即方便坐轮椅的残疾人通行,又可以对摩托车和助力车随意调头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二是向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对现有人行天桥和地道进行无障碍改造,对后续准备新建的人行天桥和地道,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T 50763-2012)严格把关审批。

 

 

2017526

 

承办负责人:邹湖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尹纲 0730-870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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