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治理乱收费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和责任追求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化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坚持和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
2、严禁扩大范围,改变收费对象,增加收费频次。禁止一切有偿家教家养,禁止教师向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推介生源。
3、继续实施价格与收费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和依据公之于众,增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学校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
4、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订购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5、学校收费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的杂费等收入要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津贴和学校基建等项目开支。
三、措施和方法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强化各部门的责任。年级组收费,下年级的校级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处室收费,分管副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处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均须向学校签定收费工作责任状。
2、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完善收费公示、审计、督导、校务公开和举报制度,逐步建立起收费政策体系的监督制约体系,保证教育收费规范化。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实行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费、杂费、招生收费等严格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后勤主管校长负责;教辅资料征订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备课组推荐、教务处审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每学科只允许征订一种教辅资料。对违规收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一律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轻微的,经批评教育后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情节较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行待岗半年;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