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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有关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9

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有关规定

为切实有效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 3 号文件)内容:“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入学校后由学校进行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管理纳入日常管理”根据初中生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将实行“家校合作”协同育人的方式,共同加强学生自觉自律的教育,现针对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做以下明确规定。

1、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校一经发现学生违规将手机带入校园和违纪在课堂使用智能手机,则没收其手机交政教处管理,学期结束后再返还本人,或由家长来学校认领。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需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学生离校时才能从班主任处领取手机。

2、值日值周行政、政教处、各年级组、各班级要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年级、班级的突击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年级、班级的学生,予以收缴交由政教处进行相关处理。

3、对于违纪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在管理人员收缴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或有过激行为的,政教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并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态度恶劣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学校各类艺术节、大型社团活动、运动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课堂外的活动,确实需要携带手机的报请班主任批准、备案,班主任安排相关学生干部统一管理,活动结束后交班主任保管。

5、学生在校期间,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班主任,管理责任部门为政教处和各年级组。政教处和年级组将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情况纳入文明班级的考核,班主任将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不在校期间,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管理责任人为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长和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6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学校教师办公室和传达室有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紧急情况需要联系的可以找班主任,由班主任具体安排。家长确需要紧急情况与其子女联系的可以通过班主任电话与子女联系。

7、为给我校全体师生一个健康安静的学习环境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将严格执行此禁令。希望各位家长大力配合与支持学校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园规定,帮助学生认识到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危害,切实解决学生的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8、本规定从202131日起执行。

                            岳阳市外国语学校  

                           20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