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公务接待,必须提前填写申请单,由校长审批签字。一般公务用餐每人不超过30元,招待上级来宾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住宿标准为标准双人间,且每间不超过300元。
2. 中餐不准饮酒。
3.校属会议一般不安排就餐。因特殊情况确需安排就餐的,由校长批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统一派餐。
4.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其他单位来人来访需就餐的,由校长批准,分管副校长按有关规定统一派餐。严禁私自派餐,否则费用自理。
5.陪餐人员根据需要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确定。
6.所有会议、所有来宾一律不准馈赠礼品、纪念品。
7.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
8. 本规定从2014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
岳阳市第九中学公务用餐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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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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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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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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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人数及名单 |
宾客____人:
陪餐人员____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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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及申请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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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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