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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七中教育科研奖励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2/12/29    [字体:     ]    浏览次数:

岳阳市第七中学  岳阳市音乐学校

教育科研奖励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科研水平,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真正做到“科研兴校、科研强校”,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申报与评选。

1、每年12月中下旬,由教职工本人向教科处提出申请,申报时提供各级各类获奖证书、作品的原件和复印件,辅导学生获奖一并提供学生获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科处组织各教研组代表对教职工的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由教科处按本方案制表,报校长室批准后发放奖金。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奖资格和当年考核评优资格。

3、本方案所涉教育科研评奖一年一评,以发表时间或获奖证书发放日为准,对以前活动不再补评。

4、如果教职工本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则视为弃权。

二、项目与奖励。

1、论文发表。

撰写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种论文或其它文章,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学校奖励为稿酬1.5倍的金额,个人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不能提供稿酬单的视为弃权。

2、教学竞赛。

教学竞赛主要是指由市教育局和市教科院组织的初、高中“金鹗奖”教学竞赛,其它由学校安排、组织或申报的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参考“金鹗奖”教学竞赛酌情进行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教研组

教者

教研组

教者

教研组

教者

代表市参加省、国家级竞     赛

500

500

300

300

200

200

全市决赛

400

400

200

200

市直复赛

200

100

注: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获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参加市直及以上“金鹗奖”教学竞赛必须是学校初赛优秀选手。

3、课题研究。

评奖课题必须是列入上级教育部门规划的、由学校统一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该是本校教职工。评审获奖是指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教育学会优秀教研教改成果评比中获奖。奖金奖给课题组,具体分配由课题负责人具体实施。以个人或部门名义参加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不在本方案奖励所列。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

800

400

省级

800

400

200

市级

400

200

100

校级

100

50

4、辅导获奖。

辅导获奖本主要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三独”竞赛、求索创新奖评比、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奥赛等大型比赛中辅导学生获奖,每一项辅导获奖奖励一名辅导老师。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600

400

200

省级

400

300

200

市级

300

200

100

市直

200

100

注:组织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运动会,团体或个人项目奖励前六名,每一项获奖奖励一名辅导老师。第一名对应以上各级别的一等奖,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少50元。

5、以上各项中的某一项同时获不同层次奖励的,按奖金最高等级发放。

三、权利与义务。

1、获上述荣誉的教师和集体,该学年度评优、评先、晋级、外出学习与考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最后审核通过了的所有获奖证书、发表或获奖文章的复印件须报学校教科处登记备案,再转存学校办公室存档。

3、获奖教职员工有义务对教职工进行进行相关辅导与讲座。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岳阳市第七中学  岳阳市音乐学校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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