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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制度

发布:2012/12/29 00:00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校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使校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校务公开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2、公开要突出重点。公开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公开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教工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3、要由教工参预公开,公开要及时与定时相结合;
4、学校财务收支状况每学期至少公开2次(期初和期末);


5、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晋级、评先、考核等),学校临时性重大事项等要及时公开;


6、工会成立校务公开领导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凡公开的内容应建立档案,工会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校办及各科部应有人兼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