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七中校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
发布:2012/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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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校务公开取得实效,做到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需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情况,收集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质疑,并将意见、质疑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转达,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办理。
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六个环节。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
三、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查阅各部门与校务公开内容相关的文件,资料,列席与校务公开内容相关的会议,并对学校及各有关部门校务公开情况适时做出评价。
四、校务公开监督信息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供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五、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对分工范围内的校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领导对本科室的校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中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处室校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班子成员抓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奖惩任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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