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残字[2016]2号B类
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号建议的
答 复
白帮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城区非法运营车辆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残疾人持有C5驾驶证情况
自2010年4月,我市按照中国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培训工作以来,全市共有207名残疾人取得C5驾驶证,其中市冷水铺驾校培训185人(市车管所提供数据为196人,冷水铺驾校登记湖北等地对象11人),省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基地培训22人。获得C5驾驶证的残疾人按户籍分布为岳阳楼区94人,云溪区23人,华容县23人,岳阳县18人,汨罗市17人,临湘市10人,平江县9人,湘阴县7人,经开区3人,南湖新区2人,屈原管理区1人。
2.中心城区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情况
据统计,在中心城区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含岳阳县、华容县、临湘市等地户籍)约为200人,户籍在城区的为154人,其中岳阳楼区131人、云溪区12人、经开区8人、南湖新区2人、君山区1人。这些对象中拥有C5驾驶证的71人,拥有C1及其他驾驶证的83人;购买新车的92人,二手车的62人。
3.走访调研情况
二、原因分析
残疾人为什么购车参与非法营运?主要基于三点:一是受利诱惑。残疾人购车参与非法营运,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收入大、见效快,有利可图。二是生计所迫。残疾人因身心障碍、劳动能力受限、受教育程度低等原因,导致就业能力低,家庭收入低,且医疗、康复支出费用大,为生计参与非法营运。三是遭人蒙蔽。一些残疾人看到城区存在非法营运现象,受到一些参与者关于已得到相关部门默许的鼓吹,片面认为可行。现以入户调查走访的54户家庭为样本,进行相关情况分析。
1.大多数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
走访的家庭中,90%以上家庭贫困,其中低保家庭有39户,一户多残家庭有14户,残病交加家庭有28户,靠租(借)住的无房家庭有7户,子女就读困难家庭有15户。因家庭生活困难,导致婚姻不稳定,离异(未婚)的家庭占到了15户。郭镇乡麻布村肢体四级残疾人刘爱兵,现年41岁,未婚,患强直性脊椎炎,与瘫痪在床26年的哥哥一起生活,采取按揭方式,首付4万元,贷款6万元买车,付月供和借款利息每月需2100元,本人每月需药费1600元(专用药从北京寄来),加上两兄弟的生活开支,单靠享受五保和低保政策,难以维持生计。五里牌街道办事处肢体四级残疾人冯发立,现年39岁,因病致残,全家五口人,本人离异再婚,母亲患肾病、心脏病,每月需药费1000元,妻子体弱多病、未就业,女儿在岳阳中学读书,每月需费用近千元。原有住房因筹措住院治疗费用而变卖,现借住在枫桥湖外出打工的姐姐家,因户口在五里牌,至今未享受低保。全家靠65岁的父亲当绿化工和自己参与非法营运的收入生活。借住三眼桥街道办事处兰竹路听力三级残疾人吴刚,现年43岁,全家4口人,妻子41岁,语言障碍,大儿子17岁,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读大二,小儿子11岁,患癫痫,在花板桥小学读五年级。因两个儿子就读负担重,大儿子学费一直由哥哥负担。
2.大多数残疾人购车以贷款和借款为主
在54户对象中,购买新车的有36户,二手车的有18户。为购车参与非法营运,许多残疾人不惜举债购车;有的残疾人亲友考虑到与其经常救助,不如一次性忍痛凑款支持其买车非法营运,让其有个相对稳定的收入,养家糊口。调查中贷款买车的有17户,借款买车的有30户,借车的有5户;车辆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3户,1-3万元的7户,3-5万元的7户,5-7万元的5户,7-9万元的17户,9万元以上的15户。贷款与借款买车的残疾人,每月还有约定的款项要还,没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难以维持生计。枫桥湖街道办事处肢体残疾人汤楚平,现年53岁,离异4年,带着一个15岁的儿子生活,儿子在读技校,从2014年10月首付2万元,贷款7万元购车,需还贷36个月,月供2000元,在非法营运的10个月时间里车辆被查扣4次,累计用在取车上的罚款等费用高达9000元。
3.大多数残疾人家庭就业困难
残疾人由于文化低、技能弱,往往难以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在54户对象中,零就业家庭有26户,专职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有43人,兼职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有11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肢体残疾人麻胡岳,现年51岁,妻子有听力障碍,女儿在岳阳职院读护理专业,学费和生活费每年要近3万元,自己患糖尿病综合症,2013年找亲戚借款7万元,贷款2万元,购买了一台9万多元的新车从事非法营运,为还贷和生活,经常是自己跑白天,妻子跑晚上。
4.部分对象情况特殊
外地户口在城区租住多年的对象情况较为特殊。如参与非法营运的肢体四级残疾人张自强,现年50岁,全家三口人,户籍是岳阳县张谷英镇张谷英村,1992年来到城区,租住在康岳花园铁路桥附近,妻子无业,女儿胡满丽是精神二级残疾人,需常年服药,每月医药费1200元,本人2011年患直肠癌动手术,是一户多残兼大病家庭。2013年买了一台2万多元的下线的士从事非法营运。参与非法营运的肢体四级残疾人彭建成,现年51岁,全家三口人,户籍是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芸景村,1999年来到岳阳,租住在五里中学附近,妻子无业,儿子在中南工业学院读书,是零就业家庭。2015年买了一台3万多元的二手车从事非法营运,以保障一家的日常开支。由于不是本地户口,他们大多未享受低保等政策救助,生活更加困难,对非法营运的依赖性更强。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帮扶工作机制,明确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任务
针对残疾人车主困难情况,参照在中心城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的具体做法,去年,我们把在城区从事非法营运的154户中的约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范围。明确市、区、乡街三级帮扶任务,建议市直单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30户,市辖各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帮扶70户,确保每户对象有人结对联系,做到有效帮扶。帮扶中做到“五个一”,即:1名或多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户残疾人车主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资金或物资扶持在1000元以上,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2.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帮助残疾人就业
请求市政府从落实按比例就业,支持福利企业安排就业,扶持残疾人创业等方面,研究出台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大对已有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岳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第12条“县级以上政府(管委会)应当在服务行业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不低于10%的岗位供残疾人就业”的规定贯彻落实。人社部门启动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援助专项行动,增强就业援助的针对性,提高就业援助落实到位率。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在社区保洁、保绿、保安、家政服务等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中拿出一部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车主就业,逐步把残疾人车主从非法营运上转移出来。
3.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解难
针对残疾人车主及家人生活、就读、就医、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协调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车主及家人落实低保待遇,提高生活保障标准,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性救助要向一户多残、病残交加残疾人家庭倾斜。协调教育部门帮助就读困难家庭落实相关助学政策。同时,参与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结合社区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适龄子女接受学校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听取残疾人诉求,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巢向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宗文 0730-8708366/18692126677